今日(22日)凌晨,汽车拖猫海口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针对“汽车拖猫”事件中进行造谣、人被网暴、行拘大肆散布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发布警情通报。公安
警方表示,深夜5月19日海口“汽车拖猫”意外事件发生后,通报30岁男子史某某看到网上相关视频、后续图片,汽车拖猫在毫无事实依据的人被情况下造谣他人“虐猫”,在社交平台上编造传播大量虚假信息并散布当事人个人信息。行拘25岁女子冉某某以虚假信息带领他人在公安机关门前呼喊口号声讨当事人并进行网络直播,公安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深夜31岁女子陈某为制造社会舆论,通报在网络上随意散布公民个人信息,后续严重侵害公民隐私。汽车拖猫上述三人的违法行为,均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海口市公安局对史某某、冉某某、陈某分别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训。此事件中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相关人员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警方提示,此次事件中,个别人员在未知悉具体事实的情况下造谣他人“虐猫”,对当事人进行网暴甚至大肆散布其个人隐私,并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公安机关将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履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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